來源:來源:深圳廣電集團
作者:未知
為了使中小學生的安全、得到更好的保障,備受關注的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于今年4月份公布并實施,深圳各相關部門,也遵照《條例》,對我市校車進行了大面積的排查工作。
面對接連不斷的校車事故,今年4月份,國務院頒發(fā)了最新的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,《條例》中規(guī)定:校車具有路上優(yōu)先權(quán),可以走公交車道;如遇到違反本條例,不避讓校車者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。校車還對校車準入條件以及司機標準作了嚴格規(guī)定,嚴禁使用拼裝、擅自改裝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來作為校車,違者將對車輛所有人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今年秋季是這個條例實施的第一個學期,這個新的條例對駕駛?cè)艘约败囕v都進行了嚴格的審批。深圳市交委,對我市校車嚴抓嚴查。
從今年4月以來的各項檢查行動中,市交警部門對校車及駕駛員資格進行嚴格的“四查”,一是查校車許可證,駕駛?cè)俗C;二是對駕駛?cè)诉M行基本情況調(diào)查,排除不穩(wěn)定因素;三是查校車車況,杜絕無牌無證,報廢,套牌等非法車輛被用作校車;四是查車輛路線,對行駛路線做好登記。
有律師認為,雖然目前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制定了國標等相關規(guī)定,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對于校車保障的經(jīng)費卻沒有到位。就目前情況來看,要想解決校車事故頻發(fā),一定要加大對教育系統(tǒng)的經(jīng)費投入,提高政府官員的良知與責任感,不然“查找原因、處理責任人、制定措施、加強監(jiān)管”也就成了轟轟烈烈的走過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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